旧时,洛阳农村宴会饮食多用两道:头道饭为捞面条或小米饭、大米饭,也有的上“四碗四”(即四碗四盘)或“八碗四”。碗主要要盛各种肉食,主食为双红肉面和双白肉面:盘盛凉热荤素菜。二道饭为“二八席”或“三八席”(16或24个菜)。用料以猪肉、牛肉、鱼肉、鸡居多,素菜有豆腐、银条、莲菜等。三八席又称为“官席”或“官场”,新安县盛行8盘下酒菜,分四荤四素;8大碗肉食和8个汤,其县北部常用4盘10大碗。
民国时期,伊川县大户人家宴席较为奢侈,多设“流水席”,俗称“大桌”。流水席为陆续上菜,可长达三个小时之久。民间把这种流水席是喻为“宴菜头(牡丹),蟠桃尾(鸡蛋)”,寓“开头幸福,结尾长寿”。
也有的流水席是客到开桌,添人不添菜,吃一碗上一碗,菜不重样,直至吃饱吃好,称为“富贵不断头”席。
办丧事者,宴席较为普通节俭,俗谓“毛头席”,以蔬菜为主,也用少量碎肉。不用肉入菜的宴席,沿用“八碗四”的宴制,全部用鸡蛋与面和在一起做成各种菜肴,俗称“假八碗四”。旧时,洛阳老城的席面有三种,分为海参头儿席、烧白菜头席和燕菜头席。燕莱头也称“官场儿”。这三种席每桌均为8盘16道菜;海参头儿席则多加四个果碟,也称之为“洛阳小席”。
饮酒习俗
洛阳民间日常、节庆饮食都与酒有直接联系,俗谓“无酒不成宴”。古今饮酒习俗与饮食习惯有着密切的关系,并伴随时代的发展而传承变化。杜康酒是公认的最为悠久的历史名酒之一,常见于人们的餐桌上。
(一)行酒魏晋时期,崇尚清淡,文人雅士“行酒为习”。“数十人一樽”,围案依次传饮,谓之“行酒”。司行酒之职者,称为“典劝”,传饮一圈叫做“巡匝”。
(二)啉尾饮宴晚到者,坐于末位,巡匝之末者为“蓝尾”,并“连饮三杯以慰之”,此举名为“啉尾”之戏。
(三)曲水流觞周公营洛邑,“洛水泛杯”是此俗的来源。魏晋洛阳上巳,人们于洛水中泛杯,杯中盛酒,杯行至面前捞起即饮,称为“流觞”。之后人们在花园中辟“流杯亭”,曲水蜿蜒,酒杯顺流而下,以鼓点为节,鼓停即饮,故名“曲水流觞”。
(四)乐饮自舞古人以舞助酒,目为雅事,众人围饮,酒行止处,其人即起自舞,也可请人代舞,但酒须自饮。洒酣耳热之时,便以赋诗为雅趣。
(五)敬酒在庆寿、饯行、接风洗尘、乔迁、婚嫁等民间活动中,席间敬酒一般以三杯为限,然后被敬者回敬一杯。旧时洛阳尚有“收泪”风俗,即有丧子女者,友人设酒相邀,劝酒慰勉。平常酒宴均敬年长者酒,唯正月初一与平日不同,须年幼者先饮。“岁酒先拈辞不得”、“手把屠苏让少年”,今此俗形式已不大沿用,但敬酒之风仍十分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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